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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行业将全面推行执业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2005/1/26 浏览: 1603 次
  据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司法部获悉,从今年起我国律师行业将建立强制性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表示,此举是为了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同时有利于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信誉。
 
据了解,目前我国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已经在北京、上海、广东等部分省市初步建立起来。以北京市为例,自2000年以来,每年由律师协会从会费中出资200万元为执业律师投保,投保总额高达4个亿,个案赔偿金最高可达500万元。北京律协负责人介绍,四年来,北京市共有五个赔偿案例,赔偿金额40万元左右。
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介绍,律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在国际上是比较通行的做法。在我国香港,没有上千万的执业责任保险,律师事务所很难获得开业批准。除保险之外,香港律师协会还建立了专门的赔偿基金,以确保在执业过程中因律师的原因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当事人能够得到有效赔偿。
目前我国1万1千个律师事务所中,70%以上为个人合伙所,依法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句话说,一个金额较大的赔偿案,就有可能让律师赔得倾家荡产。所以说,我国律师行业抵抗风险的能力还很弱,推行强制执业保险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