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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随笔】从一审败诉到发回重审改判胜诉,律师该如何为委托人反败为胜?
发布时间:2020/8/2 浏览: 834 次
     有的胜诉判决让我心静如水,那是因为案件运作风平浪静,结局意料之中;有的胜诉判决让我惊喜不已,那是因为它曾经掀起波澜,来之不易。7月29日收到的上海奉贤区法院(2019)沪0120民初25165号判决,让我和委托人很兴奋,判决支持了我方诉请,被告中建一局应向实际施工人的原告马某支付工程款,这个结果实属来之不易,历经一审败诉驳回诉请、上诉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多次开庭,打得很艰难,我们准备了大量资料,拟制了大量文书,几乎涉及到建设工程类型案件中的各种法律问题。以至于委托人发出“打官司真不容易,不打官司怎能要回钱”的万般感慨。

      这本是一审败诉后重审翻盘的案件,程序尚未终结,暂不在此做案件解剖。作为资深律师,我在办理形形色色案件中,虽然也常有这样那样的想法或感慨,始终对法律抱以敬畏之心,而法律的魅力恰恰在于充满不确定因素,律师对案件的运筹来自于他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恰当把握,对法律的深度感悟,还有他的天地良心,以及必要时的激情绽放。

      说到上述工程款案,切不要想当然以为挂靠施工追索工程款案无非就是套用几条解释条款那么简单,诉讼如打仗,打仗讲策略,本案双方律师针锋相对,对方中建一局始终不认可马某的实际施工人身份,坚持认为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告不是合同相对人,起诉主体不适格,同时认为原告即使作为挂靠人也不能越过被挂靠人直接向总包人主张工程款,同时对竣工时间、质量修复、价款审计等一系列问题均持异议,而原一审由此驳回了我方全部诉请(原审判决文号(2018)沪0120民初字第15310号)。接下来的二审中,我们找出原审存在的大漏洞,并针对二审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围绕重点展开新一轮博弈,促成二审撤销一审并裁定该案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均有过错,继而发回重审后改判原告胜诉。

      遇到类似情况如何翻盘取胜,取决于你善于发现一审关键性错误(而非枝节问题),然后还要再针对此做错误拿出切实有效解决错误的方案,充分到位地把你的观点有效表达传递给二审法官,一定要用积极主动的姿态去沟通,而不是消极等待召唤。如果只是笼统表述“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判决不公、程序违法”等空泛之谈,而没有“干货实料“,或者对重大问题只是浅尝辄止,很难达到引起重视而改变一审判决的目的。

      我时常提醒自己,对自己承接的每一个案件,当以专业自信去力争,用感恩心态去分享,持平常心情去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