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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和律师发力,强拆被判违法 ——面对强拆,维权者能做什么?
发布时间:2018/3/6 浏览: 1766 次

修建的厂房被强制拆除,Xx公司遂将当地城市管理局告上法院。经历二审、终审,法院公布该案最终判决,城管局拆除原告Xx公司厂房违反法律程序,其行政行为违法。

【情景回放】

2014年3Xx公司厂房遭到当地城管局暴力强拆,合规建设的厂房就如此简单粗暴的在未有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被强制拆除。王某(Xx公司负责人)气愤不已,犹如热锅蚂蚁,四处奔波,寻求多方援助,试图维权,但终究以了无音讯告终。

2017年1月,王某无可奈何,只得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状告城管局违法强拆行为。然而,结果却与王某所愿大相径庭:一审作出行政裁定,认为王某无法证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就是当地城管局,因此裁定驳回王某的起诉。王某,穷途末路,转而寻求律师的帮助,委托我所为其代理该案的二审。

【维权亮点】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针对原告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和强拆行为是否违法这两个问题展开激烈交锋,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Xx公司的主张,确认一审判决的错误,并作出了明确的更正指导。

【振和律师发力】

我所在宋主任的带领下,不畏强权、迎难而上,组织律师重新研究案情,在事实的基础上,细致整理证据、寻求相关法律法规,不放过任何可能性,仔细分析一审庭审的问题所在,直指裁定错误,手不释卷、一针见血找到案件突破口以及当地城管局的证据漏洞。在二审开庭中,宋主任游刃有余、据理力争、运斤成风,针对一审从程序上驳回上诉人起诉的法律依据及理由逐一予以反驳,有条不紊地阐述一审的错误所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宋主任的带领下,案件柳暗花明,最终让合议庭成功采纳了我所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驳回王某的起诉)的裁定,并指令本案继续审理。

在接下来的发回重审过程中,宋主任趁胜追击,为委托人Xx公司争取其合法权益,使得法院在发回重审裁定中对原审的错误认定做了明确的更正指导,为随之继续审理奠定了胜利的基调和明确的方向。

最终,在振和律所主任的带领下,律师漂亮的打下这一仗,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支招】

面对强拆,维权者往往放弃挣扎,束手就擒,因为大家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自己能做什么?下面振和律师给您支几招:

一.在土地使用权上预先设防

房屋征收在绝大多数时候是瞄准房屋底下的土地而来。所以,被征收人在土地使用权上预先设防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先行一步、事半功倍的行动。

对此,房东们要重视我们国家实行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制度。一是及时完善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的登记;二是被征收的房产都是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如果房屋征收后土地的真正用途是拆迁时代常见的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征收而转身就搞商业开发,被征收人当然可依据征收条例的规定维权。

二.及时利用法律救济途径

征收既然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一种挤压,争议就难以完全避免,法律救济也不可缺少。目前征收立法不甚理想,没有了行政裁决又有了补偿决定作为强拆之依据。当事人要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框架内尽力维护自身之合法权利。

为解决征收争议的法律救济途径,我建议被征收人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武器,及时启动行政复议和诉讼。虽然,我们无法信赖强力机关的公正性,但司法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总是多一个维权的途径。

三.重视媒体监督的作用

20年的拆迁中,公民的维权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媒体的监督而引起社会的关注。在征收时代,媒体将继续是社会进步和公民权利保护的重要力量。所以,被征收人要重视媒体的作用。

为此,我们坚决鼓励被征收人将他们的遭遇和困惑向媒体倾诉,更希望有更多的媒体客观地报道房屋征收矛盾的方方面面。公开,才能有公平、公正。

然而,我们看到一些受到媒体关注的案件其结局并不理想。除了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外,当事人对媒体作用的误读也是重要原因。我们应当知道舆论监督不能取代法律的作用,有的当事人在找媒体的过程中忽视了司法程序,放弃胜诉权导致雷声大、雨点小。有的当事人不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使得记者的采访艰难,往往没有切中要害而功亏一篑。还有的当事人给媒体提供线索和反映情况不客观,导致媒体采访和报道有失实的风险,甚至授人以柄。所以,被征收人要正确了解舆论监督的性质,才能发挥媒体在征收维权中的作用

四.上访要坚持依法进行

根据相关部门近几年的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在全国各地进京上访的人中,有40%以上属于拆迁纠纷引起的。而到建设部上访的人群中有80%以上属于拆迁纠纷引起的。

正确的信访手段,是房屋征收维权的重要补充。被征收人在采取维权措施时,依法运用信访权,是必要而且可行的。但是被征收人上访要讲规则,要了解信访制度,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防止授人以柄。

【振和结语】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维权方法千千万,要对症下药,不可盲目行事,关键时刻还是需要专业(司法、律师)的力量,振和希望大家都能正确合理且成功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