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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随笔】把开庭异化成听证不止是资源的浪费
发布时间:2022/11/7 浏览: 333 次

原创作者|振和律师创始人.宋振江

收到法院的庭审通知,振江往往会留意其中的“传唤事由”一栏写的是“开庭”还是“听证”,在律师眼里,虽然同样是庭审,开庭与听证还是有所不同的,形式阵容倒未必要紧,庭审内容及表达足以让主审法官真正领会你的观点才是关键,毕竟,当事人更在意的是结果,之所以区分二者,正是因为听证环节的证据交换通常由法官助理出面组织,而开庭是在主审法官或合议庭主持下全面展开,并且,有些案件开庭或许只有一次,而听证则可能有多次。出于时间和资源的合理统筹考虑,有些听证我会安排搭档律师去,到了正式开庭时我再上庭,这样的合作分工模式在团队律所大抵一向如此。但现实中却时不时有开庭被听证替代、法官把听证全盘交给助理单独承办的做法,这让常年出庭的振江不得不有所担忧。

本来,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人物是主审法官,影响法官判断的前提是各项证据如何认定及法律如何适用,如果将证据质证听证交给助理,开庭时法官基本上会让各方律师不要再重复陈述,看起来似乎减轻了法官工作量,但另一方面看,法官也因此失去了质证过程中的现场观察,势必会削弱法官的直观判断,有时遇到顶真的律师依然会坚持重复在听证环节所讲的内容,这样一来法官的工作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白白浪费了各方更多的时间。在案多法官少的客观环境下,法官助理确实不可或缺地起了很大作用,但其主要工作还是辅助法官做好各项材料整理,并没有参与裁判的职权,如果让助理单独承担非常重要的证据质证,程序效力和案件质效都是不得不面对的。

光是今年,振江就有几次遇到开庭临时改为听证的事,通知的是开庭,到了法庭却变成了听证,或者把一次开庭拆分成“助理先听证+法官后开庭”模式,事实上,这种做法最终各方都把实际占用法庭的庭审时间给延长了。

通知开庭却变成听证,振江分析其中原由,真正可以办案的员额法官紧缺无疑是大背景,但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一)助理或书记员发通知时随意,开庭听证界限不分,将到庭统称为开庭;(二)因故临时调改:承办法官本人一时无暇到庭,或合议庭部分成员另有安排,只得取消开庭,临时改为听证。

而把开庭拆分成“先听证再开庭”的做法,振江认为实无必要。如果听证与开庭都由法官主持,直接开庭更好,何需多此一举地先搞个听证?如先由助理组织听证,紧接着法官再重新开庭,只会更加浪费时间。

当然,法官助理的成长离不开实践,通过听证来历练、培养法官助理不失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振江也深有同感,在不增加双方当事人利益也未额外增加时间成本的情况下,适当选择一些争议不大的案子让助理去实践,相信律师同仁对此还是能够理解和体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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